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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是在注册商标,你喜欢公司会员费吗?

2020-03-22 0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商标申请遵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但如果你的商标是被恶意抢注,可以组织有关证据在该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申请。
  • 代理公司肯定比普通人靠谱,但是也要看具体什么代理公司。一般代理公司在帮你注册前,会帮你查询有没有近似或相同的,判断能不能注册,还有一些其他流程,包括准备的文件,这些一般人可能不大熟练。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前提是你所说的那家代理公司是有责任心的。
  • 商标注册成功后不需要交年费,也没有商标年费这种东西,需要缴纳年费的是专利。但是为了长期维持商标权有效性,需要办理商标续展,需要缴纳的是商标续展费用而非什么商标年费.
    (1)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关于加盟费,因合同到期终止,加盟费不予返还,双方应无异议。因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费的返还问题,为避免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的性质和返还的条件。
    如果特许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加盟费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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