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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手房,原来的房东租给了第二个房东,原来的房东付给了第二个房东房子的装修费用和违约,后来房东把房子、门和地板等固定装修拆除,我叫警察有用吗?

合同纠纷 2020-03-09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首先跟装修公司协商,看他们是否愿意积极地解决问题,因为一般公司也不想把事情弄大,能自己解决的话,一般他们会自己解决;
    如果装修公司不愿意配合解决的话,先找装修协会协调,如果所在地没有装修协会的,可以打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线解决;
    如果还是解决不了的话,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 在房屋买卖时,房屋装修涉及很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装修包括哪几个方面?房屋装修包括前期公司选定、设计方案及报价、施工图纸确定、房屋施工报建、房屋施工、房屋收尾清洁六大方面。
    前期公司选定:考虑每个公司的优点、信誉、质量、服务、价格等的因素,从中择优选一家最适合自己、性价比最高的公司
    设计方案及报价:设计方案分为初期测量、平面及立面方案、效果图方案的确定,然后根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报价,将所有的单价、人工、材料进行详细标注及确定
    施工图确定:根据所有的项目进行图纸每项的确认,关乎到后期每一个工种时所有施工进行
    房屋报建:施工设计单位出报建资料、业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件、水电缴费银行账号、装修押金、淤泥清理费到物业进行报建,然后等待审批
    房屋施工:施工包括现场保护、打拆、砌墙、水电安装、瓷砖铺贴、防水防潮处理、吊顶安装、木工制作、油漆制作、乳胶漆及批荡煽灰、卫浴橱柜灯安装
    房屋收尾清洁:现场保护清除、污渍清除、灰尘清除、垃圾清除等
  •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
    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
    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违约金合同约定
    违约金合同约定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
    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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