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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孩子在泉州市XX院校念书被校领导骗了,直接证据是来电录音,那时候通电话问院校状况校领导说院校有300学员,我交了培训费后了解院校30多学员并且都还没艺术生文化课教师,许多 上当受骗也不给退学费。有时候校领导还不给学员用餐,有时候都还没水喝这也是直接证据,我规定风险代理你是不是能代理商。我电話1x我们的孩子在泉州市XX院校念书被校领导骗了,直接证据是来电录音,那时候通电话问院校状况校领导说院校有300学员,我交了培训费后了解院校30多学员并且都还没艺术生文化课教师,许多 上当受骗也不给退学费。

合同纠纷 2020-04-07 16: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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