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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被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名下什么都没有,法院会怎么办,过后如果用我的名义买房发院会对我的房子怎样

离婚 2018-06-24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法律规定,执行中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如果法院不执行生效判决,可以到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在申请原审法院强制执行后,原审法院在六个月内未执行才可以。
  • 申请劳动仲裁还解决不了的,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先准备写一个起诉状,就是关于用人单位与你的劳动纠纷。


    2、起诉时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劳动者本人的身份材料、证据。


    3、需要交一笔费用,即受理费用为50元。

    最后,如果事实证据充分,那就很容易胜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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