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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7年6月3日发生工伤事故,右腿被关闭,交通事故的通知是同样的责任,已经在当事人负责赔偿,现在是工伤程序,截至2018年9月4日,第一次劳动仲裁,如此案件,工伤支付能力有多少?如何计算?受害方支付工伤支付这一方不支付?毕竟,当事人只支付损害的一半?我父亲于2017年6月3日发生工伤事故,右腿被关闭,交通事故的通知是同样的责任,已经在当事人负责赔偿,现在是工伤程序,截至2018年9月4日,第一次劳动仲裁,如此案件,工伤支付能力有多少?如何计算?受

损害赔偿 2020-04-10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工伤等级赔偿。
    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在交警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损失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 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和工伤待遇(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交通事故的赔偿可要求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残疾赔偿金;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抚养费;
    8、司法鉴定费;
    9、交通费;
    10、营养费;
    11、后续治疗费;
    12、康复费。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
    4、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的多少一方面跟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有关(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区别很大),另外就是工资多少(跟误工费,三个一次性补助有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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