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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夫因盗窃罪现在守着办公室。 用受害者的手机做了一笔小贷款。 现在受害者17000元,借同事信用卡的现金13000元,现在没有抓住信用卡的借款额是诈骗吗? 他那样的判断需要多久?

银行 2020-04-10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综上,不及时归还,属于恶意透支,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 善意透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在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或者发卡银行授权的限额内。根据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的有关规定,透支限额一般按照信用卡的不同种类规定为1万元、5000元、1000元不等。
    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透支限额比西方发达国家低得多,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不强,这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发达有关,也是商业银行为避免恶意透支风险的不得已的做法。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
    我国各商业银行将归还本息的期限规定为1个月。信用卡善意透支实质上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信贷服务,属于合法的行为,自然不构成犯罪。

  • 1、诈骗犯罪案件中,诈骗犯被抓获后,如果已经追缴了赃款,会退还被害人。
    2、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在侦查过程中追缴到赃款,无法退还被害人。之后,在法院审理后,会在刑事判决中责令犯罪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3、犯罪人出狱后,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退赔内容移送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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