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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我的丈夫离婚,但我想要两个儿子,因为我们吵架他会离开家,我们一年没有联系,两个孩子也在我身边,他没有打电话或给孩子钱。

离婚 2020-03-08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婚外情而导致一方离家出走的,可以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起诉请求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如果因为婚外情原因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一方存在过错,因此,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即在离婚时因为婚外情的原因,该方会被认定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一定的离婚赔偿。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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