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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完婚好多个月了,人们也是结婚证书,同居生活了一个多月,他发放工资都不帮我说,半个月只帮我一百快,之后因购房产生分歧。,最终我的妈妈掏钱买来她家一分沒有出,我烦,就常常争吵,两地分居了,如今早已到离异程度了,可他要我都他2万的彩礼钱他就愿意离异,也有房屋他还要一半。。有效吗?我俩完婚好多个月了,人们也是结婚证书,同居生活了一个多月,他发放工资都不帮我说,半个月只帮我一百快,之后因购房产生分歧。,最终我的妈妈掏钱买来她家一分沒有出,我烦,就常常争吵,两地分居了,如今早已到离

综合法律 2020-03-19 0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依照出资来划分,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所以,是否共同出资购置,共同付出是认定财产权属的关键。
  • 夫妻离婚,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分配两位的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在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的工资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单位不给开工资证明也可以办信用卡,信用卡办理需要的条件很多,有工资证明办理成功的几率相对较大,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工资证明就不能办理。  
      成功申请信用卡的几个小技巧:
      
    1、年收入:是一个重要标准,而且年收入除了开收入证明,银行是不能直接查询到的。开工资证明的时候可以要求主管适当的将工资提高一点,当然不要太高。
      
    2、职位:在公司的职位直接影响到信用卡的成功申请,经理一半会比普通员工更容易申请。
      
    3、住房:自己有房要比与父母同住,或者租房和单位寝室更容易成功申请,如果名下有的房产,那么一定要上传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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