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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2019年的应届生,大学毕业末跳槽必须开展报到证的改派,但务必得直到8月16日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我想问一下这会危害我的一切正常新员工入职吗?现在我早已在企业上下班,我想问一下改派取得成功以前的这一段时间是不是能够税收抵免宣布签订以后的试岗?國家有木有对于该类难题的明确规定,還是要是我和企业商议好就能够,感谢!我就是2019年的应届生,大学毕业末跳槽必须开展报到证的改派,但务必得直到8月16日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我想问一下这会危害我的一切正常新员工入职吗?现在我早已在企业上下班,我想问一下改派取得成功以前的

合同纠纷 2020-04-19 1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 关于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是在《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目前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有关试用期的劳动纠纷问题,以下是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最低为转正后的80%,同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5.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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