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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86岁的老年人,耳朵里面早已聋了33年了,并且连自己也不了解,那样的状况下写的遗赠书是不是合理?何况立遗赠书压根就并不是老年人的真正含意,她的亲侄子以便获得他的资产,早已不知道为她写了多份遗赠了,并且遗赠书的见证是她侄子孩子(也就是说受遗赠人)的最好的朋友,那样的合同书合理吗?一个86岁的老年人,耳朵里面早已聋了33年了,并且连自己也不了解,那样的状况下写的遗赠书是不是合理?何况立遗赠书压根就并不是老年人的真正含意,她的亲侄子以便获得他的资产,早已不知道为她写了多份遗赠了,

综合法律 2020-03-08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赠人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五保户是无法定扶养义务人 无劳动能力的 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或者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 未婚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同居财产协议,在法律上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协议。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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