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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你我要做什么。我去一家汽车商店贷款。我有4000多元。他们给了我1000元。我告诉你剩下的钱要帮我付5个月。现在已经有5个月没有商人还我钱了。

综合法律 2020-03-23 2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要是没及时还上钱的话,需要按约好的给逾期利息,而且约好违约金的也要按规定给。
    而在新型的网络借贷中,如果都说好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那么也需要按照规定来。  实际中,网贷平台能不能同时适用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首先就得区分下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这两种东西:  
    1、逾期利息  在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还没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有没有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没按时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上有规定的。  
    2、违约金  实际中,违约金就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地,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如果存在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和实际损失相当,也可以高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所以,跟民间借贷一样,在网络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也可以同时设定,但是需要注意地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后,现在的网络借贷中,为保证借款人能及时还款,都会同时说好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 当事人借款不还的话,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追讨。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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