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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行政复议 2020-03-15 1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受理后可以申请复议:这是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对裁定不服的是申请复议,对判决不服的才是上诉。他们对应的程序不一样。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 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在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违法的同时,应当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包括赔偿裁决在内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进行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由于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部门,你要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你可以提供如:进出公司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也可请同事或者你在工作期间接触过的客户提供证人证言,出庭作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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