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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妻子给了我三个女儿,15岁,2岁,11岁,3岁,9岁,她今年想和我分开,她还说大女儿她和别人在一起,她对我撒谎了15年,首先,她是第二次婚姻,母亲的家庭还有一个儿子,现在她母亲的儿子18岁,她也想和我分开,两个,我们还没结婚,请问如何处理这样的婚姻,如何处理。我有一个妻子给了我三个女儿,15岁,2岁,11岁,3岁,9岁,她今年想和我分开,她还说大女儿她和别人在一起,她对我撒谎了15年,首先,她是第二次婚姻,母亲的家庭还有一个儿子,现在她母亲的儿子18岁,她

婚姻家庭 2020-03-11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结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能就不属于家庭暴力。应该直接报警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其他人实施人身侵害。达到轻微伤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达到轻伤或重伤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基于本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对法定婚龄作变通性规定。
    你所说的女方法定婚龄修改到18岁只是有关学者的建议,并未形成实质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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