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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工伤一次可以陪多少,保险可以拿多少,工厂管理可以给多少?

保险纠纷 2020-03-11 1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四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原则上是不能受聘再次参加工作的。
      工伤四级的伤残,已经明确规定离开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就已经表明不适合从事工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申报工伤认定,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理赔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自行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
    0.5%到
    2.0%之间,并且根据单位工伤频率和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多少,实行浮动费率,因此,不能确定每个单位的缴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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