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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就是在个人企业工作中,现已经工作中21年,2019年6月老总忽然说不必我干了,在我的工作期内企业未给我交纳社保,我想问一下,我该获得如何的赔付

劳动纠纷 2020-03-22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因此保险理赔时保险人多次要求补充材料是不合法的。
  • 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关于社会保险怎么赔的问题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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