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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房产租赁期内房顶漏水导致第三人损害,其期内没法明确是不是承租方不标准实际操作造成危害产生還是原先房子就是说渗水,应当怎样处理 自己这为出租方

合同纠纷 2020-03-28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楼板漏水当然是找物业维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楼板漏水,可能是楼板本身的质量原因,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也有可能是楼上居民装修时出了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
    3、如果是楼上居民装修出问题,由物业公司监督楼上居民修复,或者由楼上居民出资,物业公司修复。如果是楼板或楼板上的管道问题,由物业公司修复,钱从楼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楼板是房屋主体,属于物业共用部位)。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所以,在这件事中,是物业失职。就算到法院起诉,也是先告物业,责成物业进行修复,如果物业认为是楼上居民造成的,物业可以申请将楼上居民作为涉案第三方。
  • 需要注意事项: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 一般来说,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要订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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