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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是按什么标准收费的?

房产纠纷 2020-03-21 1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税的标准:  
    一、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  一amp;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5%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12%  二amp;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承租方生产经营应纳其它税费根据不同行业应纳相关税费  
    二、房屋出租用于居民居住的  一amp;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营业税=营业收入*3%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4%  二amp;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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