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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立刻申请办理离休,个人社保交了23年,正中间有2年漏交,补交社保划算吗?

仲裁 2020-04-01 1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现赔偿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然后商业保险再进行赔付。
    社保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去办理理赔手续。社保赔了后,持结余的发票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继续理赔。如果不通知社保,那就是商业保险赔了,商业保险赔了后,社保不会再办理理赔了。
    社保能报门诊,但每年有限额,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如果买过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额还可以(建议20万以上),那么再附加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报销),也可以适当附加津贴类的保险。
  •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办理退休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论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就应当能够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由劳动者依法起诉。
  • 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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