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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有三个担保人,我是其中之一,现在银行扣除了我的工资。 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20-03-26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担保人的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初约定的是连带保证,则担保人对银行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此种情况下,银行在借款人不予偿还到期借款后有权随时申请法院保全担保人的财产的,且担保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的,银行有权申请冻结担保人配偶的账户。
    若约定的是一般保证,担保人需在银行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并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其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清偿就少了一层保障。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开始进入诉讼时效阶段后,债权人两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会再保护其对保证人的请求权。

  •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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