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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网上发表声明,根据事实叙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双方因不正当关系引起的法院诉讼的事实。 因为以前对方在网上爆炸了,所以大量转发本人的名字并公布,隐瞒了他的名字。 现在他控告公安机关泄露了他的隐私。 公安治安处罚还是法院应该受理侵犯隐私权吗?本人在网上发表声明,根据事实叙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双方因不正当关系引起的法院诉讼的事实。 因为以前对方在网上爆炸了,所以大量转发本人的名字并公布,隐瞒了他的名字。 现在他控告公安机关泄露了他的隐

诉讼 2020-03-15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的人格权之一,是公民享有的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不想为他人知道并且合法的内容。公民的隐私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侵犯隐私的,是一种侵权行为,会承担赔偿责任。

  • 1、我国刑法没有犯偷看他人隐私罪。
    2、偷窥、散布他人隐私的,是一种违法社会治安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3、偷看他人隐私,因行为或者造成的后果不同会构成其它罪名。如悄悄潜入他人家里窥探,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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