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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游泳池工作。我想辞掉我的工作,因为我已经在水里呆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在咳嗽,我不能过我的生活。但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得到工资,或者我的老板不能。

离婚 2020-03-27 1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采用协商、仲裁、诉讼、调解四种途径处理。
    协商(和解)  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
    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
    (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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