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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别人介绍的我认识不久就结婚了,他因为年龄不够没有领结婚证,父母给他买衣服的钱三万元,买戒指的钱三万元也买了车,现在她变老了可以证明,但是不想结婚,所以结婚了

离婚 2020-03-12 1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不登记造成的后果:
    1、新的婚姻法中,如双方已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男22,女20),只在一起生活,不领结婚证,只能算做同居关系。如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视为非法同居关系。如两人生活在一起,无论哪一方提出分手,跟另外一个人结婚,受损害的一方得不到法律上支持。
    2、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夫妻关系,女方怀孕后,医院拒绝给新生婴儿出具“出生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关系到今后学生时代,高考时做为校方叫家长提供唯一确认子女身份核实的一个证明。现在每个家庭都有孩子的出生证明,一个小红本,由医院出具,街道居会委盖章核实。
    3、如同居期间,一旦有孩子,因未经合法登记,属计划外生育,国家明令禁止的,没查出来,还好说,一经查实,肯定要重罚。因孩子计划外生育,没有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没有准生证,就意味着孩子落不上户口,就是我们常说的黑户,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都造成的很大的障碍,比如:入学、医疗保障、就业等等。
    4、因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贷款时,得不到银行支持,信用额度低。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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