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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有2处房屋,在其中第一处房地产于10年以前给了儿子,儿子花了2万余元买下来,如今房屋是大儿媳的姓名,另一处房地产爷爷去世后本应是大儿子承继,但儿子也要与大儿子均分第二处房地产,说第一处原本就是说她家的,她家于10年以前就花了2万余元买下来了。我想问一下儿子的第一处房地产归属于承继房地产吗?她家也有支配权分第二处房地产吗?祖父有2处房屋,在其中第一处房地产于10年以前给了儿子,儿子花了2万余元买下来,如今房屋是大儿媳的姓名,另一处房地产爷爷去世后本应是大儿子承继,但儿子也要与大儿子均分第二处房地产,说第一处原本就是说她

房产纠纷 2020-03-11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一方的房屋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然后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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