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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那时候头疼,到早已私人诊所就诊。那时候大夫说打一针睡一会就好啦。結果一针打过躺在床上不清楚何时就不省人事,中途许多人提示过大夫说仿佛不太对,来到第三次大夫才去看看,发觉不好。从注射到发觉不好大约有2个来钟头。才赶忙送至大医院体检,发觉是脑溢血,結果患者身亡。我觉得问的是大夫有义务吗?有是多少义务您好!我妈妈那时候头疼,到早已私人诊所就诊。那时候大夫说打一针睡一会就好啦。結果一针打过躺在床上不清楚何时就不省人事,中途许多人提示过大夫说仿佛不太对,来到第三次大夫才去看看,发觉不好。从注射到发觉不

损害赔偿 2020-03-11 0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医疗事故导致的病人死亡,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由于医学是非常专业的门类,病人家属一般都无法举证,导致维权非常困难,这就是严酷的现实。如果能找到医生失误的证据就可以维权,否则就无法维权。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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