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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脚骨折十级伤残能申请办理残疾证吗?

劳动纠纷 2020-04-06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残疾证并不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判定的,而是有自身的一个判定标准。所以达到几级伤残就可以办理残疾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每个分类都是有不同的标准的,而且不同分类的分级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只要是工伤伤残评定入级别了,无论什么级别,就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果,本人身份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残疾证!工伤认定的最低级别是十级!只要您工伤入级别了,就可以办理伤残证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配偶一方有残疾,并不影响另一方提出离婚的主张。但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残疾人离婚有法律援助申请的资格吗?
    因为法律援助是政府机构为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因此,不论是不是残疾人,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具体的法律援助条件如下: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六)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国家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 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是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在劳动关系续存期间领取,但是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料只有一份,先申请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因为没有资料而无法申请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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