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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我大团体档案资料,两年后企业瓦解了。我又到别的企业干了合同工,再此交了社会养老保险,零四年又失业了,我觉得用这一商业保险移到团体档案资料去来离休行吗?

保险纠纷 2020-03-09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退休保险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费就不再缴纳,如果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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