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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的婚姻问题是,汽车有房子,但是男人父亲的名字,有个四岁的女儿,一直有我,我带着孩子和他们离开一年,对方不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现在孩子的祖母带走了,我找到了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具体委托律师要多少钱?因为我不想和那个家人交往……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的婚姻问题是,汽车有房子,但是男人父亲的名字,有个四岁的女儿,一直有我,我带着孩子和他们离开一年,对方不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现在孩子的祖母带走了,我找到了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

教育 2020-04-03 0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子女对父母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判给谁,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 房屋买卖中的全权委托,是指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全权代为办理房屋买卖等各项事宜。全权委托范围包括:代为进行买卖协商、代为签订买卖合同、代为收支购房款、代为交付接收房屋、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事宜。
      另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需要详细说明委托的具体授权项目、权限。不能笼统的说是全体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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