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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叫我老公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叫他别再家暴我

离婚 2020-04-20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保证书,以及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在离婚时均可以做为要求违反保证一方赔偿的证据。2,保证书中可以双方约定,一方使用家庭暴力时对另一方如果赔偿,或者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受害一方所有等财产惩罚性条款。
    但是不能含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限制对方行使人身权利的条款。3,如果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使用家庭暴力一方,除非对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否则主张一方需要提供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才得以使用保证书中约定的惩罚性条款要求对方赔偿。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

    哪些情形下保证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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