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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和别人一起工作了。 那个人我在家,所得利益也用支付宝和银行卡给我汇款了。 现在那个人在去年的转账记录中敲诈了我,说把钱借给了她,还说把钱汇给了我,被叫去了借款公司。 但是那个没有证据证明我借给她钱,也没有借款。 我想问问对方能不能受敲诈的罪。去年我和别人一起工作了。 那个人我在家,所得利益也用支付宝和银行卡给我汇款了。 现在那个人在去年的转账记录中敲诈了我,说把钱借给了她,还说把钱汇给了我,被叫去了借款公司。 但是那个没有证据证明我借给她

银行 2020-03-18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的女方,向其男友索要5000元钱,是否使用的威胁与要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本罪的关键。
    如果只是索要精神赔偿,即使有点过激,也不应当定为敲诈勒索罪。建议聘请律师辩护,这个案子,辩护的价值是很高的,也就是说很有辩护价值。有无罪的可能,或者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争取缓刑或者定罪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8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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