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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骗亲人把房屋抵押贷款还放高利贷,算行骗吗

综合法律 2020-04-30 1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房屋抵押的银行会申请法院拍卖该房产,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清偿后拍卖款有剩余的返还给抵押担保人。抵押物的拍卖和受偿,不受你们夫妻关系变化的影响,抵押物担保了哪比债务就就清偿哪比债务,不论以谁的名义举借。

    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担保人以抵押物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担保的,对担保债务仍然是无限责任,担保物拍卖后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还要以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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