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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五险一金吗?

劳动纠纷 2020-05-05 1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4、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5、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要注意,这里所指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都被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在公司上班最好交五险一金,一般个人只承担小部分,公司承担大部分,五险一金,对于你以后的生活是一种保障,即使工资不高也是合适的。
    1、不缴纳五险一金真的好吗?五险一金好处多多,不缴才是吃大亏。
    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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