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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xx保险单,贷款2万,3年还清,每月1080元,已经还清7个月,认为利息太高,想一次还给他们,但是实际的门破产了,他们说现在只做网络贷款,我说一次还清 以前还有利息吗? 他们合理吗? 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3-19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国家规定,超过银行利息四倍的都属于高利贷范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要你申请贷款的时候 填写的资料不是虚假的,不属于骗贷 那就不涉及诈骗。另外现在所有P2P平台为了让自己的利息合法,都会出那种阴阳合同,显示的利息很低,但是会有服务费 乱七八糟的费用,这些是不算到利息的,所以这个钱是要还的,如果经济上实在有困难,和催收人员好好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欢迎详询!
  • 利息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的借贷是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超过基准利率四倍以上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如果不涉及黑恶势力追讨本利及无其他任何违法行为追讨债务的,该放贷不违法仅违规,超出规定以上部分的法律也不予支持。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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