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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工作年数,60岁退休,月收入5200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200 .退休后能得到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3-28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按照职工社保退休
    1.外地职工外地职工在社保缴纳地必须缴纳10年以上社保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满足缴纳年限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不满足年限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2.本地职工
    目前有些城市是支持达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办理退休,但是大多数城市是不支持补缴。例如:北京支持补缴,北京户口人群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1年以前的所有社保的,并可以正常退休的!
    二.转城乡居民保险退休如果不能按照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本地职工是可以转城乡居民保险办理退休,只是退休的时候领取退休金高一些。
    社保转城乡居民保险转的是什么?
    1. 全额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是是可以作为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的,并与城乡居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进行清算退费一般情况下不会清算退费,但是还是存在清算退费情况!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纳不满足十五年,本人又不愿意继续缴费,并且无法转入城乡居民保险的,退还个人账户储蓄额!

  •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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