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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什么样的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3-14 0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的,这关系到最终的赔偿数额;其次,不知事故是发生在年前还是年后,这关系到城乡统一标准,最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势严重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一旦鉴定为伤残,那么就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也都是有法律标准的,同时要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才能计算的,如果你真的要计算赔偿数额,那么建议你最好还是跟律师面谈,让律师结合法律和实际给你计算一个赔偿清单,以便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样的案子胜诉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看数额的多和少了,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有异议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不利后果。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致人伤残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者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除以上几种外,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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