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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人寿合同,在公司工作了七年多,今年2月50岁,保险不全,公司要求我退休,只给我3000元赔偿,说公司给我赔偿不合理?

保险纠纷 2020-04-25 0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您受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您本人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申请;待工伤认定后,进行伤残评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通常情况养老保险有规定退休年龄,男为60岁,女为55岁,如今新政策规定,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这意味着灵活就业的女性可以选择更早退休养老了。  近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中明确,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
      《办法》规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两年以上的,可选择50周岁到55周岁办理退休。  《办法》中明确规定,今后郑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只要正常缴费达到缴费年限15年,就可享受到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
    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比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低8%,但两者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相同的。  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考虑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有中断,难以确保本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因此《办法》规定这类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可自愿申请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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