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帮别人招暑假工的现在学生工资结完,对方没有结我的劳动报酬,现在微信还把我删了,我该怎么办我的报酬有两万多,当天我去了劳动局他按时把学生的工资发了,我的代理费始终没给,我是跟他个人签订的劳动协议,我能不能向劳动局提起仲裁我是帮别人招暑假工的现在学生工资结完,我该怎么办我的报酬有两万多,能不能向劳动局提起仲裁

仲裁 2020-04-04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法律后果一:责令改正+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法律后果二: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还可申请赔偿金。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的区别如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基本属于同一个概念。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还有一种就业协议,它不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准备,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 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例如签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 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开始履行,双方的行为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鄂尔多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