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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低,工龄也二十四年了,岗位工,一月连续上十天班,开个两千六左右,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也不按特殊工种待遇??职工工资低,工龄也二十四年了,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也不按特殊工种待遇??

改制重组 2020-04-29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
    (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3.55岁可以退休。
    4.相关资料: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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