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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上个月离婚了,但是离婚前我不知道他做的信用卡还不清楚。 我还需要偿还吗? 我和孩子没有影响吗?

离婚 2020-03-16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财产平分。
  • 你好,如果夫妻一方办理信用卡,一般会被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借的钱不是用于家庭生后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可以起诉夫妻两人。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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