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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赠与合同需要第三方的现场证明吗

房产纠纷 2020-03-20 1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为有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赠与人做出赠与行为,受赠人表示接受并做出受赠接受行为,赠与行为生效,签订赠与合同后受赠人拒绝接受赠物,赠与行为无效,赠与合同也失效了。
    赠与行为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但受赠人接受赠与,视为成立并生效了赠与合同,赠与行为有效。
  •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址;  
    (2)甲方用地依据及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特征;  
    (3)附义务的赠与约定;  
    (4)撤销赠与的条件;  
    (5)赠与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及责任人;  
    (6)税费负担;  
    (7)合同生效的条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签约时间及签字人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 离婚时,通过赠与取得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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