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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以前在市里交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2014年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交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转入市里交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20-03-17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 为员工缴纳社保流程如下:
    1、收到办理社保通知后,进行新员工参保的办理(包含已参保员工续接保险的办理)。
    2、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3、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4、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5、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6、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当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7、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 社保征缴比例是多少,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上一年度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评估,适当调整企业下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  
    五、生育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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