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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 2020-04-02 08: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遭遇家暴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1.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可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并可以此到法院诉讼离婚、追索赔偿。
    2.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并依法提起诉讼,且当地将家庭暴力纳入援助范围的,可持生活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

  •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3、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法律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

    具有上述情形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抚恤金、救济金及养老金的;


    3、因公受伤或者工伤请求赔偿的;


    4、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确定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
    (一)——
    (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 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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