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对不起,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了借款,但是没有借款的只有一张汇票,说花了三个月,现在谁也找不到。 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3-21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 无法找到借款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你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及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完成。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进行缺席判决。
    你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
    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
    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