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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在今年的第八年,有了两个女儿,从一开始就经常吵架,想着感情再生会渐渐好起来,事情没想到,经常吵架,今年年初我就叫我滚,叫我不要去他家 请问律师

离婚 2020-03-22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符合法定条件,一方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感情不和的离婚诉讼,财产分配原则 基本是一人一半
    但是对于有确实证据 证明一方对于家庭生活之中 照顾老人 孩子 付出较多 可以适当多分共同才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看男女双方之中哪一方的综合条件更好
    有稳定的住所 稳定的工作收入 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或者孩子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改变其共同生活对其正常成长不利。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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