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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孩儿被电瓶车撞倒,如何要精神损失费

离婚 2020-04-04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需要取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必须是因为事故造成人员严重受伤,能够取得伤残等级鉴定的,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对于未达残疾程度的受害人给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司法鉴定方式评定轻伤、重伤标准来划分等级。
    轻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重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费的35倍。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
    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考虑双方责任分担、受害人身份及社会地位等因素,这些因素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时应予酌情衡量。
  • 关于精神损失费保险是否理赔的问题,以交通事故为例,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权益。
  • 应该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在补偿办理工伤事故赔偿。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发生事故后首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拨打120前来急救。
      
    1、报警后等待交警勘查现场,交际功能勘查现场后可以把车辆移至路边,防止堵塞交通。
      
    2、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划分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的,交强险赔偿如下:
      a、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b、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有伤残的话,还包括伤残赔偿金,交强险最高赔偿11W,要是超出11W了,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c、伤者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双方按着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d、机动车的车损,伤者也要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
      
    3、机动车有商业险的话,上述由机动车赔偿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商业险赔偿。司机不用个人承担费用。但伤者用了非医保药的,保险不报销,也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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