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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想离婚,仅仅 我单方想好啦,他并不是愿意,有一儿一女,孩子八岁,闺女四岁,我怎样才能离?

离婚 2020-03-19 1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想离婚,若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罪或与他人他同居的,法院应当予以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如果双方中只有单方同意离婚 ,通常情况下该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并依法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具体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单方申请离婚程序即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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