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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小商户,交了五千块钱押金给超市老板,如今超市不做了,他不肯退押金怎么办?他当初也没开收据给我,合同上有写五千押金,但现在合同也到期了,法律途径能要回钱吗?我现在很迷茫,不知该怎么办?他不肯退押金怎么办?合同上有写五千押金,法律途径能要回钱吗?不知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3-31 1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其间发生工伤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虽然未 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押金除一般担保所具有的属性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
    (1)要物性,即押金合同的生效, 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外,还依赖于作为押金合同标的的货币的实际交付,否则,押金合同不能生效。
    (2)单向性,这是一种单向担保。
    一是主体的单方固定性,交付押金的主体只能是债务人或受债务人委托的第三人,而受领押金的主体只能是债权人。二是其法律责任的单向性,其后果也是单方面承受的,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抵扣或优先受偿,而债权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却无从在押金上追究其法律责任。
    (3)补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从其受领的押金中优先受偿,从而填补了债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保证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由于所付押金额并不大于债务人的债务,不具有任何惩罚性。
    (4 )预防性,由于不履行债务将有失去押金的不利后果,会促使债务人积极地去履行其债务,以避免风险,这将大大地提高债务的履行率。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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