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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离婚事件,女生是我的同学,她怀孕六个多月时,男生不需要她,我看见她可怜地把她介绍给弟弟,一个月不知道就结婚了,彩礼六万了,生下的孩子坐在月子里就住了 孩子也不叫我们名字,给她打电话也不回来,两个人没有夫妻生活,男人离婚了彩礼会回来吗?你好,我想商量一下离婚事件,女生是我的同学,她怀孕六个多月时,男生不需要她,我看见她可怜地把她介绍给弟弟,一个月不知道就结婚了,彩礼六万了,生下的孩子坐在月子里就住了 孩子也不叫我们名字,给她打电话也

离婚 2020-04-05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公民享有生育自由权。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生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婚外情怀孕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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