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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朋友机动车,但是车辆没有处理多次违规行为,被警方逮捕,我的驾照被拘留了,现在时间过去了一个月没有处理的冲击!

交通事故 2020-03-21 1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首先,如果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行人违章。那么,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行人承担全部责任。从赔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行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驾驶人员是无证驾驶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违章行驶,且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和行人一方共同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此,机动车和行人均要承担责任。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有期限限制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及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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