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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但可以把房屋预告登记办理在名下,这个房子可以买吗

离婚 2020-03-22 15: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流程,  
    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具体流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
    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
    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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