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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驳回,二次复审还需要交费吗?

2020-03-27 1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注册申请规费的缴纳: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件8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于2017年4月1日起,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调整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程序作出规定,具体内容是: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关商标注册申清补正程序的规定,给当事人一个纠错的机会,方便了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补正的还可以保留申请日期,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也更为公平。  可以补正的情况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缺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上所贴的图样与所附的商标图样不符,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或地址与证件不一致,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与企业公章不—致,商标文字书写不规范,拼音有误,商标图样大小不符合要求、不清晰、方向不明,《商标代理委托书》填写不规范,自然人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明上姓名不一致等等。
    申请人在接到商标局的补正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内容进行补正,并在法定期限内交回商标局。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
  • 你好,商标复审的材料准备:

    1、企业法神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标构思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主要突出商标的知名度

    3、企业的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证明文件

    5、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关高费用以及相关的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者图片广告原件以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片外观原件以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申请复审的具体注意事项:

    1、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共复审时限从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则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商标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3、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4、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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